前言
2020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六个基层检察院开始“合规不起诉”试点工作,由此拉开了“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的序幕。
2021年4月,最高检下发《关于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的方案》,正式启动第二期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合规不起诉”在全国各地开始试点推广。
“合规不起诉”作为对涉案企业的一种刑法激励机制,必然给我国刑事立法、司法实践带来重大影响,“合规不起诉”制度成为构建企业合规体系中最应该关注的问题。
前言
2020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六个基层检察院开始“合规不起诉”试点工作,由此拉开了“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的序幕。
2021年4月,最高检下发《关于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的方案》,正式启动第二期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合规不起诉”在全国各地开始试点推广。
“合规不起诉”作为对涉案企业的一种刑法激励机制,必然给我国刑事立法、司法实践带来重大影响,“合规不起诉”制度成为构建企业合规体系中最应该关注的问题。





谢鹏程 田文昌


梁雅丽 姜先良

庄燕君
从理论与实务两个层面,进行全面、系统的专题学习,让学员充分理解并运用“合规不起诉制度,更好地帮助客户企业搭建刑事合规体系,预防刑事风险。

课程结束后,张晓军主任表示收获满满。
第一、此次课程提供案例解决经验与实操文本分享、办案干货分享等,让我们真实接触到刑事合规这-蓝海业务,跟上中国企业经营“大合规”的时代步伐。
第二、此次课程的学员汇集了全国优秀的刑事律师,为学员之间提供相互沟通、学习的机会与平台。
最后,此次学习不仅收获知识,也带回了凝着汗水与思考的结业证书。

通过学习,让我们能在未来不断的接触、演练中一步步成长为刑事合规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