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8月21日下午2点,由张晓军主任主讲的西润大讲堂——企业合规基本理论研讨会正式开讲。本次讲座以北大法学院教授陈瑞华最新著作《企业合规基本理论》为蓝本,从企业合规制度的四个维度,企业合规的中国化问题,企业合规的基本价值等方面对于企业合规这一新型课题进行探讨和研究。陈瑞华教授在序言中写到:“按照我最初的想法,律师应当将刑事辩护的服务进行前置化,从审判阶段提前到审判前阶段,然后在提前到刑事立案之前,直至提前到行政执法调查环节,这就使律师的刑事业务从原来的注重治疗式的辩护服务,扩展为注重体检式的刑事法律风险防控。考虑到有学者和律师提出了“企业合规”的概念,而这一概念也强调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因此,我们可以将律师所作的防控法律风险的业务称为‘刑事合规业务’。”
要对企业合规作出全面的认识,我们需要为其设置四个维度:一是作为公司治理方式的合规,也就是将合规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二是作为行政监管激励机制的合规,它成为行政监管部门与企业达成行政和解协议的基础,也成为企业受到宽大行政处理的依据;三是作为刑法激励机制的合规,亦即将合规作为对涉嫌犯罪的企业予以宽大处理的依据;四是作为解除国际组织制裁激励机制的合规,企业可以通过建立有限合规计划来寻求解除国际制裁,重新获得参加招投标项目的资格。

张晓军主任对于企业合规业务颇有研究,此次学习理论更是为了与实践更好的结合。在他的讲解下,企业合规理论被深入剖析,正如陈瑞华教授指出:“企业合规制度已经引起我国法律实务界和法学界的高度重视,并逐渐成为一种“跨学科法律研究’的课题。之所以要对企业合规问题进行“跨学科法律研究”;是因为企业合规首先是一种公司治理问题,属于商事法和公司法研究的新课题:企业合规也涉及政府监管部门对违法违规企业的监管、调查和处罚问题,涉及监管部门对建立合规计划的企业要不要作出宽大处理的问题,在行政法研究中具有重大意义;企业合规还属于重大的刑法课题,对于建立有效合规计划的企业,检察机关可以放弃起诉、宣告无罪或者减免刑事处罚,这无论如何都构成对传统刑法理论的挑战;企业合规还是刑事诉讼法中的最新课题,对于涉嫌犯罪的企业已经建立合规计划,或者承诺完善合规计划的,检察机关可以与其签署暂缓起诉协议,这显然对传统的刑事公诉制度构成重大挑战。”
不断学习最新的法学前沿理论方可不被时代抛弃,甘肃西润律师事务所西润大讲堂开设的初衷就是为了分享最新的法律规定、掌握最新的理论发展、剖析疑难的代理案件,从而提升专职律师的专业素养和办案水平,同时也为青年律师的成长开辟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