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的精神,为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健全完善律师调解制度,2019年1月9日我所取得安宁区司法局批文,成立“甘肃西润律师事务所律师调解工作室”。4月24日在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法院举行“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法院第三方律师调解室”揭牌仪式。7月19日,甘肃西润律师事务所律师调解工作室揭牌并与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法院签约。11月初,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法院指定我所为诉调对接办公室。

2020年4月14日上午十时许,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魏淑萍、兰州市安宁区人民调解中心主任马涛等一行六人莅临甘肃西润律师事务所为我所诉调对接办公室挂牌,甘肃西润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张育宝向一行人介绍我所调解室的运行模式,调解工作取得的进展,截止去年年底,我所调解案件4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到30%,120余件案件的当事人通过得到专业的法律调解指导而解决了纠纷。

随后,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与甘肃西润律师事务所律师前往我所会议室进一步探讨律师调解的有效途径,一致认可律师调解要秉承依法调解、自愿调解的原则,在此基础上争取将矛盾纠纷在诉前解决。

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魏淑萍对于我所入驻安宁区人民法院律师调解室后为人民调解作出的工作予以肯定并进一步指出:开展律师调解工作一要坚持依法调解,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二要坚持平等自愿,律师开展调解工作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三要坚持调解中立,律师调解应保持客观中立,保证调解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四要坚持调解保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五要坚持便捷高效,注重工作效率,建立便捷高效的工作机制;六要坚持有效对接。

目前,甘肃西润律师事务所共有律师调解员和助理调解员20余名,能够充分发挥律师作为中立第三方调解员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作用,减轻法院的办案压力和当事人的诉累,共建和谐稳定、公正法治的美好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