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10月28日,金昌市金川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金义;金川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亮;金川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辉;金昌市律师协会会长陈炷昌、律师陈星丞莅临我所考察我所律师调解工作,兰州市安宁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郁海;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谢瑛;我所主任张晓军、刘秀珍参加此次座谈会。

座谈会上,张晓军主任首先介绍了本所律师调解室的运行、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对接、案件调解流程、调解案件数量以及成功率等情况。他认为,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的一大举措,为构建安宁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增砖添瓦,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更好为当事人和来诉来访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尽量将矛盾纠纷在诉前化解,一方面节约司法资源,另一方面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更加经济、快捷、方面的解决纠纷。

座谈会上王金义院长认为,律师调解工作室作为一个新兴事物,进一步深化了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对于减轻法院工作,节约司法资源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法院的判决作出后,有时并没有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往往一方不履行,引发后面的强制执行程序的启动,但经律师调解成功,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往往会即时履行,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王院长还指出,对于达成调解协议后,无法即时履行的,一定要催促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随后郁局长和谢院长分别发言,说到在调解工作中,一定要注意对案件的审查,对于一些有关身份关系、权利确认等一些不属调解范围的案件,要及时告知当事人立案;同时要严格审查案件证据材料,防止虚假诉讼等情况的出现。

座谈会的最后,陈炷昌会长向我所表示感谢和衷心的祝贺,此次的考察收获颇丰,为金川区律师调解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在以后律师调解的工作中一定要多加沟通,互相借鉴。张晓军主任表示,以后一定多加合作沟通,对调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沟通总结,加强对律师调解员的培训,提升律师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做到“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更好的为当事人服务,担负社会责任,为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建设贡献一份力量,将律师调解工作做出“甘肃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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