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范冰冰偷逃税款一事受到江苏省税务局的行政处罚,限期范冰冰缴纳涉及的税款、滞纳金、罚款达数亿元。范冰冰的经纪人牟某广因指使公司员工隐匿、故意销毁涉案公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阻挠税务机关依法调查,涉嫌犯罪,牟某广等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依法纳税是每个纳税义务人的义务,偷逃税款轻则受到行政处罚,重则受到刑事追究,任何公民都应该尊法守法。作为从事会计的工作人员,理应严守法律底线,切勿触碰法律。
注意一
会计人员有以下行为的,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第40条)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的有关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
注意二
会计人员有以下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第42条)
1.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
2.私设会计账簿的;
3.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
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7.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
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9.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10.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注意三
会计人员有以下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第43、44条)
1.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
2.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西润律师事务所在这里提醒广大公民,做人要诚信、守法要坚决。坚决不触碰法律底线,作合格的法治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