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助残送温暖

2018-06-26来源:

5.20助残送温暖

根据1991年5月15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14条规定:“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全国助残日”活动 即从1991年开始进行,全国每年都进行“助残日”活动,而今年的“助残日”恰逢美丽的5.20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每一个残疾人都是折翼的天使,需要我们给予更多的帮助和温暖。5月20日上午9点,我所积极配合响应兰州市安宁区残疾人联合会举办的“全国助残日”大型活动,在安宁区培黎广场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宣传活动,我所苏洛川律师、张立立、马永珍等参与了此次活动。


此次活动主要通过发送手册,免费法律咨询等形式展开,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让残疾人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引导残疾人群众自觉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鼓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使广大残疾人和社会各界人士更加了解、理解掌握我们残疾人保障法,在社会掀起学法、懂法、守法的氛围,使残疾人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全社会更加关注残疾人事业。并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呼吁大家用实际行动,把爱心奉献给残疾人,关心残疾人,尊重残疾人,不歧视、不排斥,在全社区营造了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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